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山东大学第二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山东大学第二医院3号病房楼连廊工程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山东大学第二医院3号病房楼连廊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YHA2019-049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柴振华、张慧
项目联系电话:0531-8266163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山东大学第二医院
地址:济南市北园大街247号
联系方式:0531-8587507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柴振华、张慧0531-82661637
代理机构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南路297号汉峪金谷A2-3号楼18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山东大学第二医院3号病房楼连廊工程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山东大学第二医院 地址: 济南市北园大街247号
联系方式:0531-85875076
采购代理机构: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南路297号汉峪金谷A2-3号楼18层
联系方式:柴振华、张慧0531-82661637
二、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山东大学第二医院3号病房楼连廊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HYHA2019-0498
三、采购内容
1、项目概况:山东大学第二医院3号病房楼连廊工程,位于济南市天桥区北园大街247号山东大学第二医院院内,主要功能为连接3号病房楼和新建医技综合楼,采用钢结构,建筑面积约300平方米,主要施工内容为:新建连廊位置的拆除工程,建筑安装工程,结构工程,精装饰工程和与老建筑连接部位的拆除加固、管道防护、精装饰及安装等。
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内的全部内容,包括新建连廊位置的拆除工程、建筑安装工程、结构工程、精装饰工程和与老建筑连接部位的拆除加固、管道防护、精装饰及安装等等全部施工及保修,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计划工期:90日历天(具体以发出开工令为准)。
4、标段划分:本工程共一个标段。
5、本项目预算:2300000.00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规定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内包含放射防护工程施工等类似内容;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钢结构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特种工程(特种工程包含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具有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出具的铅板、铅玻璃板、防护涂料板等防护材料的合格检测报告。
5、拟派项目经理须为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6、投标人在 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 信用山东 等网站之一,未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号的项目投标;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钢结构专业承包单位。
五、公告期限:2019年4月30日-2019年5月9日
六、报名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
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4月30日至2019年5月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6:30)。
2、报名方式:
第一步:投标人需要在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进行报名,报名链接:
http://47.93.218.20/qpoaweb/prg/gys/baoming.aspx?id=16659tgis,投标人须保证所填信息完整无误,否则若因此而造成的报名失败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第二步:投标人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至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登记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未按上述要求报名及未报名但已获取标书的,报名均无效。
3、招标文件成本费:300元人民币/份。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成功不代表资格后审通过。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5月29日上午8:00 9:00整(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5月29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2019年5月29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济南市北园大街247号山东大学第二医院办公楼五楼会议室(会议室如有变动临时通知)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大学第二医院网站同时发布。
九、需要落实的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示内容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5、根据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投标人应按规定强制或优先选用符合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最新一期清单中的产品。
6、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投标人应按规定强制或优先选用符合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最新一期清单中的产品。
发布人: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4月30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3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4月30日 09:00 至 2019年05月09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第一步:投标人需要在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进行报名,报名链接: http://47.93.218.20/qpoaweb/prg/gys/baoming.aspx?id=16659tgis,投标人须保证所填信息完整无误,否则若因此而造成的报名失败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第二步:投标人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至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登记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未按上述要求报名及未报名但已获取标书的,报名均无效。3、招标文件成本费:300元人民币/份。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成功不代表资格后审通过。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第一步:投标人需要在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进行报名,报名链接: http://47.93.218.20/qpoaweb/prg/gys/baoming.aspx?id=16659tgis,投标人须保证所填信息完整无误,否则若因此而造成的报名失败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第二步:投标人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至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登记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未按上述要求报名及未报名但已获取标书的,报名均无效。3、招标文件成本费:300元人民币/份。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成功不代表资格后审通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5月2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5月2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济南市北园大街247号山东大学第二医院办公楼五楼会议室(会议室如有变动临时通知)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示内容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 信用中国 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5、根据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投标人应按规定强制或优先选用符合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最新一期清单中的产品。
6、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投标人应按规定强制或优先选用符合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最新一期清单中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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