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具备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且资质证在有效期内;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信誉要求:
3.1供应商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3.2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3.3供应商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或因特重大事故被国家应急管理部通报的。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应答。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也不接受供应商作为其他供应商的分包商参与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