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具有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或营业执照包含“加固施工”类似范围。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应答人2017年1月1日起至今提供类似业绩不少于1项,应提供合同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体现合同双方、合同范围、服务内容、合同规模等主要信息,资格审查时,不提供合同证明材料的业绩不计入合格业绩数量)。 4、供应商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5、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6、供应商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或因特重大事故被国家应急管理部通报的。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应答。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