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路81号场馆房屋安全鉴定服务项目的征询通告
根据《山东省地质资料管理向市县延伸试点工作方案》,我市被列为山东省地质资料管理向市县延伸的试点,需解决地质资料专业库房、专业人员、必要的设施设备等问题。为开展试点办公场地延安路81号场馆整修工作,决定公开选择具有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备案证书或证明的单位承担延安路81号场馆房屋安全鉴定服务项目(详见附件1)。请意向实施单位将资质证明等相关资料于2022年11月7日前函告我局。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请意向实施单位对我局征询通告给予回应:
一、工作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等。
(二)相关工作要求
请对延安路81号场馆房屋安全鉴定服务项目单独报价,报价须含价格、报价有效期、工期等详细信息。
二、报价相关文件递交要求
(一)应当提交的报价、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
1.报价函(按报价文件格式,详见附件2);
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备案证书或证明;
4.以往完成(原则上不少于3宗)的相同或相似的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声明内容中须包含贵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同时附加于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网页截图。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请于2022年11月7日前,将报价相关资料快递至青岛市南区香港西路55号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301室,并发送电子扫描件至邮箱dikuangchu@qd.shandong.cn。
三、成交单位的选定
(一)最低价者优先中标。
(二)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三)我局将根据单位报价确定成交单位,并予以正式委托,未被选中不再另行函告。
附件:1.延安路81号场馆房屋安全鉴定服务项目基本信息表
2.报价单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1月2日
(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532-83893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