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幼儿园抗震加固改造工程参考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响应。 项目名称:幼儿园抗震加固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2018020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牛光辉 项目联系电话:0631-568800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山东大学(威海) 采购单位地址:山东省威海市文化西路180号知行楼504室招标办公室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牛光辉 0631-5688006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幼儿园抗震加固设计、施工,包括增加构造柱、加固部分墙体、混凝土梁、楼梯挑梁、混凝土板等。具体技术和服务要求请查看磋商文件。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具有“工程鉴定加固”专项设计资质及特种工程(结构补强、建筑物纠偏和平移)专业施工承包资质(不分等级)总承包商,或具有“工程鉴定加固”专项设计资质的设计院与具有特种工程(结构补强、建筑物纠偏和平移)专业施工承包资质的施工企业组成联合体。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0万元(人民币) 磋商时间:2018年5月14日 15: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4月27日 08:30 至 2018年5月7日 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山东省威海市文化西路180号山东大学(威海)知行楼504室招标办公室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售 磋商文件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5月14日 10:00 至 2018年5月14日 11: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山东省威海市文化西路180号山东大学(威海)知行楼504招标办公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5月14日 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山东省威海市文化西路180号山东大学(威海)知行楼503会议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一)、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的法人均可参加投标。 2.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具有相应产品的生产(销售)许可; 5.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允许一家供应商参与磋商; 6.递交报名资料时,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7.本项目不分包,供应商在响应时须投报所有清单项目。 8.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报名时向电子邮箱sdwhzbb@163.com发送一份电子邮件,将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需要采购文件的名称和编号注明,招标办会回复电子版采购文件,相关费用可以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再交。 (三)、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山东大学(威海)招标办公室网站上发布。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牛光辉 项目联系电话:0631-5688006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示内容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2.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价格评审中给予相应产品最终报价6%的价格扣除。报价时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4. 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5.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